公司不是欠稅的人,為什麼還要處理?因為當行政執行分署向公司發出薪資扣押執行命令,公司可能已經成為執行程序中的第三人。這時候,不處理,可能換公司承擔風險。
收到命令,先別放著
收到公文後,企業應先進行確認工作。重點不是要不要處理,而是收到後有沒有做對。
- 員工是否仍在職
- 是否仍有薪資或其他給付債權
- 是否已有其他扣押/執行命令
- 命令要求如何扣薪、解付
- 公司是否有依法陳報或異議的事由
員工還在職,就依命令及相關規定辦理;員工已離職或薪資債權有爭議,則依程序及期限陳報或聲明異議。
真正的風險,不是幫員工扣薪
很多老闆的第一個想法是,員工欠的錢,為什麼公司要負責?
答案是,公司未必是債務人,但收到執行命令後,可能負有依法配合、陳報或扣押的義務。尤其涉及第三人異議時,依法有10日的程序期限。
如果該處理卻沒有處理,原本是員工的債務問題,可能進一步變成公司的執行風險。
老闆真正該問的,不是誰負責
老闆真正該問的,不是誰負責,而是如果今天HR不在,公司還知道怎麼處理嗎?一份公文,可能同時牽涉人資、法務、財務、薪資與主管。
真正成熟的企業,應該有一套簡單清楚的流程,涵蓋收件、判斷、分工、期限控管、執行與回覆到留存紀錄,而不是等事情發生後,才開始找人問。
企業最容易忽略的流程風險
法律風險,很多時候不是因為完全不懂法律。而是知道有問題,卻沒有人判斷;知道有期限,卻沒有人追蹤;知道要處理,卻沒有標準流程。
對中小企業而言,這才是最實際的管理問題。一個公文,看見一家公司的管理成熟度。
立心諮詢觀點
企業真正需要管理的,不只是法律,而是法律進入企業後,能不能被正確執行。法遵不是把法律丟給老闆、HR或法務自己研究,而是把法律要求轉化成企業做得到的管理機制。
看得懂、判斷對、分工清楚、期限控管、確實執行、留有紀錄,這也是立心諮詢真正關注的事,讓企業不是出了問題才找顧問,而是平常就把風險管在流程裡。

